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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推薦 【浪花·在】從一次演唱會說起(隨筆)


作者:吳需榮 舉人,3347.12 游戲積分:0 防御:破壞: 閱讀:117發(fā)表時間:2025-03-08 16:03:07

前幾天,去了蘇州樂園,看了一場演唱會。蘇州樂園的主打產(chǎn)品肯定不是演唱會,只是為了吸引游客,多了一些晚上的項目,所以在晚上組織了演唱會的表演。
   蘇州樂園這種演唱會當然和專業(yè)的明星演唱會沒法比,極其簡陋,就是一個露天的舞臺,觀眾連凳子都沒有,就站在臺下看,音響也很普通。表演者是蘇福樂隊,應該就是當?shù)氐膸讉€音樂愛好者自行組織的樂隊。
   演唱會時長一個小時,開始是暖場歌舞,大概十分鐘,然后就都是這個樂隊在表演了。樂隊唱了準備好的一兩首歌,表演很松弛,完全不像正規(guī)的演唱會。關鍵是唱完以后,居然和臺下的觀眾互動,讓觀眾點歌。更為好玩的是,觀眾點的歌有的樂隊并不會唱,他們也沒覺得尷尬,就實話實說,還說有的歌自已也喜歡,但沒練習過,以后可以嘗試排練下。從專業(yè)的角度來看,你不會那么多歌,就別讓觀眾點啊,藏拙不會嗎?但是,好像觀眾根本沒有取笑的意思,一個不會就點別的,無所謂。在我看來,他們壓根不像是在表演,就像是幾個音樂發(fā)燒友,試圖和觀眾們一起在音樂中尋找快樂。這是一種民間的存在方式,是第一次看到,但卻頗為感動。
   曾經(jīng)看過很多專業(yè)的演唱會,明星唱功了得,能感覺到音樂的魅力。但是我常想,音樂的終極魅力是什么?特別是流行歌曲,一般人最大的愛好就是自己哼哼唱唱吧?好不好聽不重要,能不能打動人不重要,能夠打動自己,自己能為歌中的感情而感動,為旋律而感動就行。我覺得,這才是音樂的終極魅力。從這個意義上來說,音樂不是陽春白雪的高高在上,而是下里巴人的耳熟能詳,才能讓百姓得到真正的快樂。
   一些歌劇,一些純音樂,確實很好聽,很美妙,但總覺得沒有自己哼哼唧唧的幾句歌詞更有感觸??磳I(yè)明星的演唱會,他們的歌聲還是不自覺讓我產(chǎn)生高山仰止之感,好聽是好聽,但是有距離感。有人討論過,看明星演唱會,觀眾是否可以跟唱就是兩難——從專業(yè)角度來講,觀眾的跟唱,會拉低明星對歌曲的演繹,會降低表演水平,所以有人會認為,明星讓群眾跟唱,實際上影響了我欣賞專業(yè)明星的藝術,會很反感;但也有人純粹從快樂的角度來看,自己跟唱后,會感到快樂,至于是不是明星的原汁原味,不重要,因為明星演講歌曲的視頻網(wǎng)上多的是,演唱會上開心就好。兩種不同的態(tài)度,我不做評判。
   我認為,音樂,首先是愛好,首先是快樂。從事音樂工作的人,自己首先必須是音樂愛好者,自己從音樂中得到了快樂,這是最重要的。先不說書癡者文必工藝癡者技必精,工作就是愛好,才會有工作的樂趣和熱情。誠然,只可能有極少數(shù)的幸運者成了明星,名利雙收,而絕大多數(shù)的音樂工作者,卻往往沒那么幸運,他們工作中可能得不到太多收益,甚至養(yǎng)家糊口都難,但只要熱愛,大家從工作中得到的快樂是相同的。
   其實,不止音樂,美術、文學、戲劇等藝術形式大多如此,能成名成角者終究是金字塔頂?shù)纳俨糠秩耍^大多數(shù)人只能說是干了自己感興趣的工作。所以,從某種意義上來說,我一直認為,藝術不能成為謀生的手段,而只能是興趣愛好,因為能不能有這個機遇和能力,讓自己的藝術工作養(yǎng)得起自己先不說,即便是頂級藝術家,想通過藝術謀生就要迎合別人,迎合市場,而失去了自己的自主性。沒有自主意識,創(chuàng)作就失去了靈魂,藝術就失去了快樂。所以,藝術,給從業(yè)者的首先是快樂,然后才是金錢和名利。
   當這幾個歌者,站在舞臺上,沉浸在自己的歌聲中時,我感覺到了他們的快樂。他們的演唱會,沒有門票,所以,舞臺下面有多少觀眾,他們不在乎,他們不會費盡心思討好觀眾,他們只需要把自己的歌聲唱出來,演繹到最好即可,不會的歌就老實說不會,不會害怕因此失去觀眾。破除了經(jīng)濟利益的演出,才是真正的演出。
   記得以前有一次在鎮(zhèn)江西津渡,在路邊看到一個人,學生裝扮,帶著一把吉他,就是自彈自唱,對面有幾張凳子,面前有一個錢箱。他不會介紹自己,也沒有江湖人士通行的貫口,只是一首接一首在唱著自己的歌。有觀眾愿意坐下聽他唱歌,可以;觀眾愿意給錢就放到錢箱,愿意給多少就給多少,他全程和觀眾無交流,也不看錢箱。你不給他也不生氣,你給了他也不感謝。有點街頭賣藝的感覺,但又有所不同,因為他明顯不在意能得到多少錢,我估計他如果一天下來一文錢沒有,也不會有太多傷心,因為他明顯不是靠這個吃飯,而只是愛好音樂的副業(yè)而已,在自己沉醉在音樂的美妙聲中時,隨便能賺點就賺點。這不是辛苦錢,因為他不會覺得辛苦。這種方式,讓我一直念念不忘。因為,我覺得這是對音樂、對藝術最好的解讀。
   文藝,只不過是我袒露了自己的內(nèi)心,表達了我自己的想法,能夠遇到知音更好,即便遇不到知音,我在將自己的思想、自己的感觸訴諸文字、訴諸線條、訴諸音符中時,已經(jīng)得到了快樂,就已經(jīng)足夠。這是創(chuàng)作。而閱讀別人的作品,演唱別人的歌曲,更是在和作者共情,在和自己內(nèi)心深處的柔軟交流,能夠借他人美酒澆自己心中壁壘,這是最大的快樂。至于在這個過程中,能夠得到收益,那是最好;得不到,也沒關系,我已經(jīng)收獲了快樂。
   說到底,藝術,實際上是給人快樂,當成了謀生的手段時,就已經(jīng)不再純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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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編者按】吳老師分享了去蘇州樂園游玩時看的一場“演唱會”,提出了很多個人觀點和意見。藝術滋養(yǎng)和慰藉心靈,帶來生活的樂趣。蘇州樂園街頭藝人的“演唱會”,讓人很有感觸。藝術不僅僅是高高在上的存在,更應該是以一種接地氣的方式存在才好。那些音樂愛好者們保持了對音樂的熱愛和純粹,直擊人心。當藝術成為謀生的唯一手段時,便會受到很多限制和束縛,失去了原本的自由。好文推薦閱讀共賞,浪花有你很精彩!【浪花詩語編輯:一季闌珊】

大家來說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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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 樓        文友:一季闌珊        2025-03-08 16:04:32
  感謝賜稿浪花,編輯不妥之處,老師勿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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